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3批)
发表时间:2018-11-10 发布者:管理员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受理编号:JZD20181105163

反映情况:焦作市示范区文昌办事处刘范桥村村东头耕地上,挖了一个大坑,里面填埋的是污水处理厂的垃圾,气味特别难闻。(投诉人提供不了污水处理厂的位置)。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所指地块有两处,距离最近的村民居住区有1公里,现场实测气味不重。一处是河南众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承包土地,堆放物质为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处理污水后产生的污泥。河南众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与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签订有污泥综合利用合同,但未能提供土壤改良评估报告。另一处是刘范桥村村民吴卫东自有土地,堆积物质为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造纸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系吴卫东个人从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运输而来的,用于改良土壤。

据河南众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和吴卫东叙述,该两处地块为砖瓦窑厂废弃坑洼地,砖瓦窑厂起土用土深至24米不等,土壤板结无法种植农作物。

据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污泥检测报告,以上污泥均符合土地改良用泥标准,不属于工业原料,也不是危险废物。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是暂停该地块污泥改良土壤的活动。待对污泥的消耗量、改良效果等进行评估论证,出具专家意见后,方可进行。二是将废弃坑洼地中剩余的污泥清运到能合理处置的地方。三是督促各相关企业深刻吸取此次事件教训,并上报书面整改报告。四是在进行土壤改良的土地旁,设立信息公示牌,将改良工艺、污泥成分等信息向社会公众公示。五是督促各污泥产生单位、利用单位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建立污泥出入库台账,加强各个环节,特别是转移运输途中的管理,防止污泥流失。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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