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财政局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紧紧围绕资金规范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焦财监〔2018〕30号),决定9月17日开始对被检查单位进行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检查目的、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二、被检查单位名单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三、检查内容
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财税体制改革,以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对被检查单位预决算管理、会计核算进行全面检查。主要包括预算收入管理情况、预算支出管理情况、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财政票据管理情况、资金拨付程序和时限、以及是否私设“小金库”等。本次检查以被查单位2017年的会计信息质量为主,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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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财政局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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