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焦作市易生康塑业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塑料处理加工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18-12-13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焦作市易生康塑业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塑料处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21日)。

电话:0391-3561297

联系人:王磊  

通讯地址:焦作市示范区管委会B317(45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焦作市易生康塑业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塑料处理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焦作市易生康塑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纬路1136号

项目概况:焦作市易生康塑业有限公司利用原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属新建项目,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废水。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破碎粉尘,项目在切割和破碎过程中同步加水,以减少粉尘污染物排放,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3、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工业吸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清洗沉渣等属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合理处置;固废暂存间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订)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管理。

4、噪声。粉碎机、清洗机、脱水机和污水处理设备等高噪声设备噪声,采取选用减震基础、车间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的源强。预计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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