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焦作市牧丰养殖设备有限公司年产家禽饲养笼养设备2500套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19-01-28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焦作市牧丰养殖设备有限公司年产家禽饲养笼养设备2500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9年1月28日-2019年2月3日)。

电话:0391-3561297

联系人:王磊  

通讯地址:焦作市示范区管委会B317(45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家禽饲养笼养设备2500套项目

建设单位:焦作市牧丰养殖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街道办事处李屯村丰收路北云鑫化机院内

项目概况:焦作市牧丰养殖设备有限公司年产家禽饲养笼养设备2500套项目利用原有厂房后进行建设。项目属新建项目,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废水。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

2、废气。切割废气集中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车间地面散落铁屑和焊渣使用移动式工业吸尘器进行收集。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焦作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焦政办〔2018〕18号)要求

3、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边角料、废铁屑、焊渣、废焊丝头、袋式除尘器和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的颗粒物等属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综合处理;固废暂存间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订)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管理。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属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规定进行建设,做好“三防”措施,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激光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冲床、剪板机、折弯机、风机及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噪声,采取选用室内布置、减震基础、厂房隔音、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减小噪声的源强。预计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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