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省中煤特钢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液压油缸、矿用机械配套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9年2月25日-2019年3月5日)。
电话:0391-3561297
联系人:王磊
通讯地址:焦作市示范区管委会B317(45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液压油缸、矿用机械配套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省中煤特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海路东段1号
项目概况:河南省中煤特钢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液压油缸、矿用机械配套材料项目利用原有厂房后进行建设。项目属新建项目,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废水。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淬火冷却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边角料等属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固废暂存间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订)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管理。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等属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规定进行建设,做好“三防”措施,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噪声。车床、带锯、深孔镗床、镦粗机等高噪声设备噪声,采取选用室内布置、减震基础等措施减小噪声的源强。预计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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