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山阳路(南海路—南洋路)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19-03-20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山阳路(南海路—南洋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9年3月19日-2019年3月27日)。

电话:0391-3561297

联系人:王磊  

通讯地址:焦作市示范区管委会B317(45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山阳路(南海路—南洋路)项目

建设单位: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建设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山阳路(南海路—南洋路)

项目概况: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山阳路(南海路—南洋路)项目在北起南海路,南至南洋路之间进行建设。项目属新建项目,投资17214.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万元。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废水。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冲洗废水,采用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施工道路位于城区,施工人员利用周边村庄现有厕所、化粪池等措施处理生活污水,定期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废气。施工扬尘,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设置防尘措施。沥青烟尘,不得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直接外购。

3、固废。建筑垃圾按要求运输至指定堆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大型施工机械及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村庄、学校等环境敏感点附近,午休时段及夜间22:00到次日06:00期间禁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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