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河南泽华教育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学生注塑成型课桌凳等注塑成型塑料产品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19-04-15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泽华教育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学生注塑成型课桌凳等注塑成型塑料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23日)。

电话:0391-3561297

联系人:王磊  

通讯地址:焦作市示范区管委会B317(45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套学生注塑成型课桌凳等注塑成型塑料产品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泽华教育装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丰收东路4815号河南中轴东风钢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河南泽华教育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学生注塑成型课桌凳等注塑成型塑料产品项目利用原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属新建项目,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废水。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冷却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废气。搅拌、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注塑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UV光解+低温等离子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满足《焦作市2017年持续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的要求。

3、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塑料碎屑、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等属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固废暂存间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订)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管理。

4、噪声。搅拌机、注塑机、破碎机、自吸泵、摇臂钻床、ZX台式铣钻床等高噪声设备噪声,采取选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小噪声的源强。预计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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