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示管文〔2019〕36号
关于对市十四届政协二次会议
第296号提案的答复
杨鹏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对我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审计监督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在示范区组建审计机构,既是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促进示范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您提出的提案高度重视,在今年3月14日印发的《焦作高新区(示范区)机构改革方案》(焦示党文〔2019〕7号)中明确提出:“将原发改局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原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以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区管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审计局。”
目前,示范区审计局已经正式组建,主要负责同志已经配备到位,各项业务工作已经正常开展,后续的“三定”方案制定、班子配备、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示范区审计局将加强对全区财政预算资金、各类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切实履行各项审计职责。
我们衷心感谢您对示范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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