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示范区管委会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及2019年贯彻落实各级教育大会精神情况自查报告
发表时间:2019-10-04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65号)及《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9〕13号)要求,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我区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及2019年贯彻落实各级教育大会精神情况开展自查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紧邻焦作中心城区,辖6个乡镇(街道)104个行政村,人口25万,面积201平方公里,是体现城乡一体、产业融合、统筹发展的复合型功能性区域。辖区内共有成建制学校和教学点51所,其中公办45所,民办6所,在校学生约2万人,教职工1223人。共有幼儿园80所,其中公办28所,民办52所,在园幼儿9507人。

我区积极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全区教育工作的奋斗目标,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时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地位;在研究财政预算、乡镇建设规划等具体工作时优先安排部署教育工作;在解决工作困难时优先解决教育问题。教育优先发展和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得到落实,教育事业得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督导评价

本着对全区教育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我区认真组织开展本次自评工作,及时成立了自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主管教育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区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承办督导评价的相关工作。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评价

区管委会及时召开了“2018年度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及2019年贯彻落实各级教育大会精神督导评价工作”会议,在吃透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明确工作任务,严格评价要求,并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实事求是做好自评工作。

(三)梳理问题,积极推动评价

严格对照督导评价标准,对2018年度区管委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情况、落实国家和省市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加强教育保障情况、学校规范办学情况、2019年落实各级教育大会进展情况等方面,进行深入自查,认真梳理问题。自评期间,召开自评工作任务分解会、自评工作协调会,切实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及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督导评价自评工作顺利开展。

三、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1.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强化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舆论氛围。“领导干部上讲台”扎实推行,干部定期上党课,已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区党工委管委会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对教育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在全区建立了教育工作领导机制和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区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街道)制度和各相关局委办参与的统筹协调、联动合作机制;教育局也成立了局办领导分包学校制度。区管委会定期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2018年度研究教育重大工作达4次。

二是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建工作全覆盖,“三会一课”等制度扎实有效落实,党建工作评估考核制度化。2018年是示范区教育系统“党建质量年”,调整了社会事业党委所属联合党支部覆盖范围,实现了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建工作100%全覆盖。社会事业党委先后出台了《社会事业党委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定星管理工作的通知》《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机关及中小学(幼儿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的通知》《三会一课学习制度》等,从而有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各支部通过自学和集体学习等形式,加强贯彻中央、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

2.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机制。

一是我区教育系统制定义务教育育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规范课程管理,开齐开好德育课程,学校思政课扎实有效。二是思政教育纳入知识、实践教育环节,积极构建体美劳和实践育人体系。三是以清明节、端午节、国庆节为契机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各类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得到加强。通过努力,我区以德育课程为核心其他课程相配合的教育模式逐步优化,以实践活动为重点的育人模式逐步完善。

(二)落实国家和省、市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一是我区贯彻落实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依法治教、教育信息化等政策,出台了落实政策的相关文件及工作推进机制。二是学校整体布局、教育资源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能力和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三是依法治教,宪法和教育法律法规得到了普及,广大师生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教育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四是通过“法治辅导员进校园”“让学生带法回家”等系列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校园法治化建设。五是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通过深化“三通两平台”普及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增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2018年完成实验小学班班通建设,文昌中学、理工大附中建立了“翻转课堂”信息化应用实验班,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1.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2019年省重点民生实事幼儿园项目建设,对我区5所公办幼儿园进行改扩建。目前,5所改扩建幼儿园均已进入开工阶段,确保年底前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是健全政府统筹,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监督管理工作和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我区共有城镇配套小区幼儿园3所,目前,全区各部门联动机制已经启动,正按照文件要求稳步推进。同时,开展了幼儿园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经过全面排查,全区共有无证幼儿园3家,我们对符合申办条件的两所幼儿园办证,取缔一所无证幼儿园,全面治理取得良好成效。

三是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省定目标。着力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经过对2018年示范区幼儿园年检结果的统计,我区共有80所幼儿园,在园幼儿9507人,其中公办普惠性幼儿园28所,在园幼儿3509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35所(新增7所),在园幼儿4594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0.5%,达到省定目标。同时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28所公办园在园幼儿3509人,占比37%,比去年提高6%,力争2020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加快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3万人口以上的阳庙镇有2所、苏家作乡有3所标准化公办园,3万人口以下的宁郭镇有1所标准化公办园,有力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

2.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一是全区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7%,达到省定要求。我区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加大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工作力度,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全区义务教育巩固率逐年提高,实现义务教育零辍学目标。

二是区管委会依法履行义务教育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8年,对我区7所初中和27所成建制小学均校际间均衡状况进行评估,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无反弹。2018年制定了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和推进方案,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向纵深化、优质化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3.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我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不断提升,达到93.5%以上,实现既定目标。近年来,我区逐步扩大高中办学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全面建立;各高中学校教育体制不断创新,教育教学水平稳步提高,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努力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多样特色的高中阶段教育。

我区不存在职普招生情况。

4. 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我区成立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组,对违规培训及时查处,保障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日常监管机制运行有力。民办教育年检年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我区出台了民办教育管理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文件,民办学校有法可依、规范办学,有力促进了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我区6所民办学校在教学、安全、财务、收费、退费等方面都建立有相关制度;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更是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重点,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

5.优化特殊教育资源。

示范区总人口低于30万人,不需设置特殊教育学校,各普通学校在校残疾学生人数均小于5人,不需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示范区现有随班就读残疾学生22人,送教上门1人,外出就读7人。

(四)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

  1.建立“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政府对教育工作统筹规划、科学决策、部门协同、推动落实的机制。有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教育优先、超前、联动规划机制,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分析和指导,在财政资金投入、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保障。有长期规划,编制《示范区十三五总体规划》,出台《示范区“十三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方案》加快推进学校布局规划。推动落实措施,组织协调,督查整改。将学校建设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各项教育经费均优先保障到位。对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二是乡村小规模学校规划建设得到加强,完成了2018年及2019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实施了2所小学食堂改扩建项目,为5所学校添置了班班通、热水器、空调、图书等设备。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消除了超大班额现象。制定招生计划意见,坚持就近入学和划片招生原则,通过限制择校行为、制定招生方案、严格学籍管理,将辖区学校班级人数严格控制在66人以下,杜绝“超大班额”现象。全区共有3所高中,各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加强学籍信息化管理和规范办学行为等,不存在“大班额”现象。

三是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依法设置区级教育督导机构,督导队伍、办公条件完全满足需要。成立了示范区管委会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了中心校督学机制。聘任了一批责任督学员,加强了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对区域内学校及时开展督学及质量监测工作。圆满完成了开学检查、每学期末学业水平监测、教师节质量表彰等各项督导活动。

(五)加强教育保障情况

1.保障教育财政投入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2017年12月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数为23131万元,在校生人数为31692人;2018年12月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数为29034万元,在校生人数为32780人;教育支出投入及在校生平均支出增幅分别达到25.5%、21.35%。

二是落实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全面落实省级文件精神,拨款及管理使用均已落实到位。2018年,财政按照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拨付学前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学期教育人员经费,如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发放、保育教育业务和后期服务等运转支出。2018年各类学前教育支出达到1183万元。

三是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2018年我区按照省定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1148万余元,其中民办学校72万余元。免费教科书结算164万余元,其中民办学校9万元;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拨付69万余元,其中民办学校拨付2.3万元。严格按照文件标准,依据学生学籍信息,由学校上报、中心校汇总审核,将义务教育阶段的生均公用经费予以核算和拨付,并按规使用。

四是落实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省级标准,2018年拨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115万余元。加大公办普通高中办学投入,由学校上报,从教育局核算申请,财政局统一拨付,确保按学期及时足额拨付到学校,并按规使用。

五是完善职业教育经费稳定投入机制。目前我区暂无职业教育。

六是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使用规范。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教育费附加的规定。我区税务局2018年已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收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为1506万元、490万元,同比2017年征收的1190万元、386万元都有所增长。征收额使用规范,确保全部用于教育事业。

七是基层教育财会队伍配置合理。我区教育局专门设立教育报账中心,将义务教育学校经费集中进行管理,按学校分设帐簿、核算。报账中心有6名工作人员,分工合理、可以满足财务工作需要,加强对教育局预算资金、上级资金等审批和支出统计工作,财务管理更加细致和规范。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结合全区教育布局调整,合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多措并举满足高中及学前教育教师需求。近三年,我区先后成立了两所学校,撤销了三所小学,核减了三所学校编制,中小学教师编制随教育布局得到及时动态调整。为保障学前教育教师需求,我区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补充幼师102名。为保障高中教师需求,2018年5月,我区出台《示范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连续两年招聘高中教师。目前正按照新高考改革后课程设置需要增加10%机动编制为文昌中学核定补齐教职工编制。自两次区划至今,我区始终保证全区中小学教师编制1257名,不存在挤占、挪用、截留和有编不补等现象。

二是依法保障我区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我区严格落实教师各项工资待遇,能做到教师与公务员同步调整津贴补。目前教师工资执行为2018年7月工资改革后标准。我区按规定标准落实教师岗位工资、乡镇补贴、乡村教师补贴,在11个县市区率先发放平时考核奖、物业补,全额落实年终一次性奖和目标考核奖,“一补两贴”三项待遇按焦作市“提标扩面”标准执行等。2018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年人均收入65672元,本地公务员年人均收入64590元,教师比公务员高1082元。

三是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多种途径和方式推动教师轮岗交流。我区地处广大农村,无城市学校,2018年示范区共招聘中小学教师87人,三支一扶2人,招聘教师全部分配到农村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结合全区教育布局调整、生源变化,其中指导性交流以乡镇内就近交流为主。2018年全区范围内共交流教师130人,跨区交流调动3人,赴洛阳支教5人,占全区教师总数的11.3%,其中骨干教师41人,占交流总数的29.7%。

四是师德师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严格落实《示范区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师德宣传与督查;逐级签订师德责任目标,学校与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开展师德演讲、最美教师评比等活动强师风、肃师纪;开通多种渠道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师德行为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2018全年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张伶俐等20余位教师在焦作市最美教师及师德标兵等评选中获市级奖。

  五是积极做好各级各类培训工作。2018年,区财政共拨付培训经费113.39万元,占教师工资总额的1.8%。在“走出去”学习方面,2018年,我区共外派校长、教师300余人次参加国家、省市级培训,取得良好学习效果,尤其是与北师大合作的校长领导力提升项目,更是培养了一批优秀校长。网络培训方面,共完成了全区1200余人次的中小学教师线上线下培训工作。除此之外,我区“国培”、“省培” 计划参训率达100%,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学科学段培训、名师及骨干教师培训、新任教师培训等各项培训。       

(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1.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

建立由区管委会办公室牵头,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出台了《示范区2018年度“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幼行动”工作方案》,学生欺凌防治、校园安全保障、校园周边治理、校车安全保障等工作责任明确、机制健全、管理到位、预警及时、处置得力,师生安全得到保障。

按照“管行业管安全,预防为主”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强化安全教育宣传,深入开展了 “平安校园建设”“防溺水宣传”“119消防日”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安全防范能力。2018年我区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平安校园创建、食品安全、校园防欺凌、校舍安全等大型检查,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整改,每月有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七)落实各级教育大会进展情况

1.及时召开区级教育大会,并按照各级教育大会要求的时间节点落实有关要求。

一是我区已及时召开了教育工作大会,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区党工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9月8日,示范区教育大会暨2019年教师节表彰大会隆重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表彰了高考中招优秀学校、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各级各部门形成齐心协力抓教育的强大合力。

二是按时落实三项待遇,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机制,按要求提高中小学中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首先,我区按焦作市“提标扩面”标准发放中小学校班主任津贴、地方教龄津贴、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019年7至9月,全区共发放三项待遇238万余元。其次,充分尊重中小学校用人自主权,完善中小学校教师招聘机制。示范区中小学校教师招聘需求每年均由区教育局提出招聘申请,区工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坚持补齐补满空编原则进行公开招聘,2018年公开招聘87人。再次,我区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进行了重新设置。全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新增正高级岗位36个,高级岗位32个,并按提高比例后的岗位申报了2019年度学校中高级教师评审职数。目前,全区各中小学结构比例均衡。

三是我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和中小学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正常,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正在进行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我区已完成了辖区范围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中小学教师保障性住房的初步摸底统计工作,并对周转房建设位置进行了初步确定,下一步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开始实施。

四、经验做法

(一)我区在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依法治教、教育信息化等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有力促进了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

1.2018年我区着力推进了14个学校建设项目,教育投入达8千万元。为了达到均衡资源配置要求,近几年逐步为乡镇中小学校配备了班班通、课桌凳、空调、实验室等设备,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要求。

2.2019年6月,与北京师范大学达成协议,启动“示范区校长领导力提升工程”项目,为期三年,每年由区管委会投资约160余万元,带动全区20所中小学围绕“学校特色与文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学校课程建设”等内容开展基础建构,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培育出一批有思想、专业能力强的校长队伍,培养出一批优质学校。

3.围绕全国教育工作大会提出的培养学生“五育”发展教育目标,全面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各中小学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品牌化社团之路日臻成熟。张庄初中的“传统太极拳教育”、理工大附中的“叶雕艺术”、实验学校的“博雅教育”、文苑小学的“足球示范校”等一批特色项目争奇斗艳、初露锋芒。

4.充分运用“三通两平台”,“互联网+”等教育信息化手段,提升教师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能力,提高教育教学现代化水平。目前,文昌中学、理工大附中已开始与北京四中网校联合,开展“翻转课堂”教学改革。

(二)创新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编制管理。我区自2016年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聘用中小学、幼儿园代课教师,以缓解教师需求压力。具体做法为:各校、教育局根据教师需求数量、学科提出用人条件和用人数量,报请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教育局联合劳务派遣公司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工资标准按《示范区组织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调整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核定标准发放,并为其缴纳“五险”。工资由财政全额负担。学校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实施劳务派遣协议,学校与劳务派遣制教师签订《岗位合同》。按月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向代课教师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务派遣费用。学校负责代课教师的管理、考核、提出绩效建议。合同签订期为一次两年。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教育是一项常抓不懈的伟大事业,成绩只能说明过去。通过自评自查,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和发展中的困难,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按省市级文件要求,对3所已建成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需办理移交手续,示范区教育局正在积极开展此项工作。由于牵扯部门多,工作时间紧,难度大。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力争早日完成此项工作。同时也希望上级部门能尽快出台具体的相关政策,为专项治理提供依据。

二是关于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和中小学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因焦作市统一的实施方案还未确定,待确定后我区将尽快开展两个项目的选址、立项等前期工作。

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强化措施,扬长避短,狠抓落实,努力开创示范区教育工作新局面!

 

 

                       示范区管委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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