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2021-05-26
  • 标  题关于成立企业服务中心的通知
  • 发文字号焦示管文〔2021〕27号
  • 发布时间2021-05-26
关于成立企业服务中心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5-26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示管文〔202127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成立企业服务中心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各机构,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进一步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效能,建立健全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优化示范区营商环境,助推示范区企业高质量发展,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成立示范区企业服务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任:    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申晓东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员:刘会来  区综合办公室主任

   区组织部部长

赵洪波  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工委副主任

时东风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孙丽丽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许德辉  区财政局局长

李前进  区行政审批与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区科学技术与创新局局长

翟文丰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魏群力  应急管理局局长

闫红卫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张亚楠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小燕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迎军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

            李育光  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

陈振阳  区开放招商和投资服务中心主任

王占丽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田光浴  区教育局局长

刘红旗  区税务局局长

            王爱民  工商分局局长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王全德  供电中心书记

康贝贝  区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瑞哲  区创业服务中心主任、理工大科技园董事长

郑晓东  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董事长    

企业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承担中心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申晓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孙丽丽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电话8791441

二、工作流程

(一)受理。区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受理企业反映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将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台账。

(二)交办。区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向各职能部门下达交办通知单,明确办理时限。

(三)督办。区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督促各职能部门按交办的规定期限完成问题办理。

(四)办结。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向区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区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及时向企业核实、反馈问题办理结果,同时报送管委会主要领导。

(五)奖惩。对于无正当理由、问题办理不及时、不到位或限期未完成的单位和负责人,经区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报管委会研究后,以通报、约谈的形式进行督导,并与该单位和负责人当年的绩效奖励挂钩;对于问题办理及时、解决到位的单位和负责人,经区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报管委会研究后,对该单位和负责人在当年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

三、问题分类

(一)一般性问题。对于职能部门内部可协调解决的一般性问题,由区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下达交办通知单,需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书面反馈办理结果;特殊事项3个工作日内无法办理完毕的,可向区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提交情况说明,并与企业做好沟通、解释,合理延长办理时间。

(二)需协调解决问题。对需要多个职能部门联合办理的问题,由区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后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原则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重大问题。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需上级部门办理或因目前政策暂时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提交区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必要时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根据研究后的意见,对于可解决的交由相关职能部门限期办理,原则10工作日内办结;对于暂无法解决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向企业作出说明,争取企业理解。

四、工作机制

(一)问题台账销号制区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将受理的各类问题整理、归纳和分类,建立企业问题台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限期办理,对限期内办结的问题,及时反馈核实并予以销号。

(二)企业服务例会制。为更好督促各项工作的完成,实行一月一例会、一月一通报制度,定期召开企业问题办理情况汇报会,对企业反馈问题办结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三)建立奖惩机制。将各职能部门解决企业问题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总10分,每个问题分值根据各部门问题数量进行加权平均。对于未能按交办期限完成的问题,扣除该问题加权平均后的分值,直至扣完为止。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企业服务第一责任人,全程对接、协调、解决交办的问题,确保交办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严禁出现问题棚架、推进不力的现象。

(二)严格考核问责。区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定期调度各单位问题办理进展情况,针对企业问题推进落实不力,限期未解决的,提请管委会研究后,进行通报、约谈

(三)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创新宣传方式,借助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企业服务工作经验、特色亮点,不断扩大宣传影响,提升宣传实效推动各单位形成上下一心、贴心服务的共识和共为。

 

 

                     202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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