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高新区(示范区)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证发放通知
发表时间:2023-07-26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和《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我单位已完成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证书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在高新区教体中心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的人员。

二、发放方式

请于2023年7月27日-7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高新区教体中心人事科(李万街道办事处6008)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三、注意事项

领证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他人代领的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申请人户口本)、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的1寸照片1张。

 

 

高新区教体中心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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