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和《焦作高新区(示范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按照认定程序,我单位已完成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通过认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2日。
请公示人员于2023年11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焦作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A19号教体文旅服务窗口提交照片。照片要求:
1.需与认定报名系统上传照片保持一致;
2.照片背后需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
3.尺寸及数量:1寸,1张。
联系电话:0391-8736516(教体文旅服务窗口)
0391-3126392(教体中心人事科)
附件:焦作高新区(示范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doc
高新区教体中心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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