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是医保服务协议常态化管理的重要一环,是推动定点医药机构加强自身建设、自我管理,规范医保服务行为,提升医保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为加强和规范对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管理,我中心聚焦“考得准、抓得实、用得好”,做好全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2024年度医保考核工作。
聚焦“考得准”,增强精准性。实地考核以医保协议为基础,对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履行、内容管理、DIP付费管理、药品及医疗器械管理、集中采购落地、信息系统管理、患者体验等情况,通过现场询问、查阅资料、抽查病历、患者满意度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全面考核,做到可落实、可衡量、可比较。同时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指标评估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模式,查找定点医药机构的短板和不足,现场反馈、立行立改、限时整改。截至目前,已圆满完成全区10家定点医院、11家定点诊所和37家定点零售药店的全覆盖医保考核工作。
聚焦“抓得实”,增强真实性。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医保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考核小组,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对各定点医药机构一个不漏地开展实地考核。考核组长要切实履行考核工作和廉政职责,管理好人和事,严禁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准确把握考核工作方法,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全面、客观、公平、公正地考核评价各定点医药机构。建立年度考核方案,按规定时间完成考核及结果上报工作。
聚焦“用得好”,增强时效性。及时总结考核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合理适度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管、堵塞医保基金“漏洞”,构建严密的定点医药机构监管体系、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切实提升全区医药机构服务管理质量。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与责任导向相统一,将考核结果与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续签相挂钩,及时转化考核结果。同时,采取“回头看”方式核查整改效果,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结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对照服务协议和管理规定逐项整改,提升医疗保障工作社会满意度。健全长效机制,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设“阳光医保”,让参保群众受益,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我中心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继续在医保经办服务、待遇保障、基金监管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各项措施,持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努力以医疗保障一域出彩,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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