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焦作市飞天置业有限公司时代华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25日)。
电话:0391-3561297
联系人:王磊
通讯地址:焦作市示范区管委会B317(45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时代华庭项目
建设单位:焦作市飞天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焦作市示范区世纪路北侧,玉溪路西侧
项目概况:焦作市飞天置业有限公司时代华庭项目属于房地产项目。占地面积为42078㎡,总建筑面积为120610.3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3100㎡,地下建筑面积27510.33㎡。地上建筑物包括6栋住宅楼(其中包括配建公租房1栋),4栋商业用楼(均与住宅楼连在一起),1栋幼儿园;地下建筑物主要为地下机动车库,地下自行车库,设备用房和地下室储藏间;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泵房、配电站及换热站等。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废气。施工扬尘,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设置防尘措施。使用商砼,禁止现场搅拌;确需现场搅拌的,必须使用预拌砂浆。
2、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3、固废。建筑垃圾按要求运输至指定堆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午休时段及夜间22:00到次日06:00期间禁止施工。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废气。燃气废气和油烟集中收集通过公用烟道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楼顶排放。外排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2、废水。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项目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水质满足《污水处理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二级标准要求。
3、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焦作市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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