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焦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韩愈路(普济路—民主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焦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6097.95万元在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韩愈路(普济路—民主路)道路工程。
工程道路西起普济路,东至民主路,属于城市主干道,全长1507.5m,规划道路红线47米,同时配套建设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等设施。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因素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及生态环境影响等。
(1)废气
工程施工期间产生废气污染物主要有扬尘、运输车辆汽车尾气、沥青烟。
①扬尘
施工扬尘主要来源有:拆迁扬尘、道路工程土石方阶段挖方、填方扬尘、土地平整产生的扬尘和施工物料的堆放、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此外还有建筑物料的运输造成的道路扬尘,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建议施工场地应设置围挡,地面建筑物拆除时尽量采取湿式作业,开挖后的土方及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厂区,施工现场的物料堆采取洒水降尘及覆盖篷布,尽量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运输车辆汽车尾气
施工中各种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在燃汽油、柴油时排放的尾气含有THC、CO、NOX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后会对施工现场有一定影响。评价要求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完好率要求在90%以上,并选用优质的燃油,同时加装尾气净化装置,以有效地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量。
③沥青烟
工程路面设计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施工需大量沥青混凝土,因此,沥青混凝土在敷设过程中将有少量沥青烟产生。按照设计要求,工程不设沥青混凝土拌合场,直接外购。只是在路面铺设过程中有微量沥青烟散发,产生时间短,产生量较小。
(2)废水
施工期用水主要包括建筑用水和施工人员生活用水。建筑用水一部分用在水泥构件养护和设备冷却过程,这部分水在使用过程中蒸发耗散,另一部分水用来浇洒路面,减小扬尘污染,不产生废水;因此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包括施工营地内施工人员的洗漱废水,考虑到工程施工期较短,洗漱用水产生量较少且水质简单,拟将这部分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南水北调中线干渠二级保护区以外的施工道路范围内堆场、便道的洒水抑尘。
通过以上水污染控制措施,拟建项目施工期污水基本不会对周围水环境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造成影响。
(3)施工期噪声
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来自运输车辆和各种施工机械如挖掘机、推土机、搅拌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噪声具有间歇性和噪声值较高等特点。项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和减震基础;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状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有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禁止夜间运行的设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若必须夜间施工,必须提前公示。告知周围居民;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4)施工期固废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拆迁建构筑物产生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砖块、钢材、木材等组成,其中砖块回收作为制砖原料重新利用,木材用作纤维板原料,钢材由废品回收站回收综合利用,土地平整过程对地表农作物的清理会产生的农作物秸秆和树木,农作物秸秆可售于养殖场作为养殖饲料,树木可售于木材加工厂。
(5)生态影响
工程建设过程中,土地清表、挖、填土方和土方堆存等行为可能导致水土流失,这些工序扰动原有地貌,对占地范围内的植被和地表土壤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土壤的抗侵蚀能力下降,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加剧创造了条件。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注重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尽量将挖填施工安排在非雨汛期,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施工过程中,路基开挖的土方需集中堆置,且控制在征用的土地范围之内,堆置过程中做好堆置坡度、高度的控制及位置的选择,防止水土流失。
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废气
①汽车尾气
道路建成后,汽车尾气是环境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污染物排放量大小与交通量成正比例增加。道路车辆尾气排放对其沿线环境空气质量造成较大影响,NO2、CO、THC等尾气中污染物在空气中浓度将会有所增加,随着我国对单车噪声、尾气排放标准不断提高及对汽车尾气的逐步治理,排放强度将会不断降低。
②扬尘
公路上行驶汽车的轮胎因接触路面而引起路面积尘扬起,产生二次扬尘污染,对沿线附近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可通过公路沿线植被恢复、加强公路的日常维护管理来减少扬尘的产生。在运送散装含尘物料时,由于洒落、风吹等原因也会产生扬尘污染。应对运送散装物料的车辆采取覆盖运输的方式减少扬尘和物料遗洒。
(2)废水
道路建成后,废水主要来源于路面径流。路面径流中主要污染物来源为过往车辆滴洒或泄露的石油类。污染物浓度取决于交通流量、降雨强度与降雨历时等因素。雨水经稀释、沉淀、分离、自净等一系列过程,污染物浓度将会有一定的降低。
(3)噪声
本工程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行驶在道路上机动车辆的噪声。道路建成营运后,将对公路沿线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特别是营运远期,随着交通量的增大,噪声的超标范围、超标量逐渐增大,尤其是距道路较近的第一排建筑物影响较大。结合工程特点,并考虑道路运行情况,对穿越村庄路段提出以下具体声环境保护措施:
(1)车辆在穿过居住区时控制车速,禁止鸣笛,临街一面前两排居民住宅窗户采用隔声窗,以减轻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
(2)道路两侧绿化应与一般路段有所区别,绿化应考虑隔声效果。
(3)该区域规划新建居民住房、学校、医院等应尽量远离道路。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路人随手丢弃的垃圾,评价建议采取治理与管理两种措施,首先在道路的两侧建设分布合理的垃圾箱,使路人能够方便找到,同时加强教育并竖立警示牌提醒路人将垃圾放入垃圾箱内,对于没有进入垃圾箱的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每天负责收集。
三、主要环保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后,项目所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均能达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选址可行,项目的建设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区附近的居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
五、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焦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神州西路
联系人:尚先生 联系电话:15978721360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62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236859373
邮箱地址:937201182@qq.com
七、意见征询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焦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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