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焦作市恒森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张排版印刷及1000吨标签印刷项目环评文件批
发表时间:2017-09-01 发布者:管理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焦作市恒森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张排版印刷及1000吨标签印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11日)。

电话:0391-3561297

联系人:王磊  

通讯地址:焦作市示范区管委会B317(45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500万张排版印刷及1000吨标签印刷项目

建设单位:焦作市恒森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纬路路北

项目概况:焦作市恒森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利用预留车间建设年产1500万张排版印刷及1000吨标签印刷项目,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和印刷机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2、废气。纸张车间印刷废气和标签车间印刷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引入UV光解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2017]162号)相关要求。

3、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工程废纸、废印版、废抹布、废树脂模及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设置一般固废仓库暂存,定期清理。废油墨清洗剂属危险废物,密闭容器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做好“三防”措施,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废油墨桶由厂家回收再利用,油墨使用完毕后及时盖严桶盖,按照危废贮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4、噪声。项目主要高噪声源为切纸机、印刷机、复合机、分切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设备采取室内布置、减震基础等防治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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