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示范区山阳路(世纪路-南海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17-09-07 发布者:管理员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关于拟作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山阳路(世纪路-南海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山阳路(世纪路-南海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15日)。

电话:0391-3561297

联系人:王磊  

通讯地址:焦作市示范区管委会B317(45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山阳路(世纪路-南海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建设地点:焦作市示范区山阳路

项目概况: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山阳路(世纪路-南海路)全长1300米,是示范区规划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投资1929.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万元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废气。施工扬尘,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设置防尘措施。按要求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围挡,围挡下方设置20cm挡水墙。不得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和水泥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混凝土和水泥混凝土直接外购。

2、废水。施工作业废水包括含油污废水及含泥沙废水,采用隔油(2m³)沉淀池(20m³)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集中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固废。建筑垃圾按要求运输至指定堆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大型施工机械及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村庄、医院等环境敏感点附近,午休时段及夜间22:00到次日06:00期间禁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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