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管委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02-27
  • 标  题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示范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焦示管办〔2018〕8号
  • 发布时间2018-02-27
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示范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9-18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焦示管办〔2018〕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示范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2月27日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持续加强土地、矿产开发利用的全面监管,督促各乡(镇)、街道从严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夯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守住耕地和生态红线,圆满完成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任务,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8〕13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评估各乡(镇)街道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检验各乡(镇)、街道落实国土资源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等情况;督促乡(镇)、街道落实共同责任,严厉打击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实现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目标。

二、检查对象

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检查的对象为上级国土资源部门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下发的土地、矿产卫片图斑。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 年 2 月,管委会下发通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区2017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查处整改阶段。2018 年2月至5月底,各乡(镇)、街道依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土地矿产卫片图斑,认真开展核查整改工作;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消除违法状态,对卫片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立即组织查处。管委会将依据各乡(镇)、街道变更调查数据及督导检查工作情况适时进行警示约谈,挂牌督办重点案件,推动整改查处工作。

2018 年 4 月20日前,管委会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卫片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重点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耕地面积10亩以上、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实地已拆除违法图斑中选取重点图斑进行实地督察。根据各乡(镇)、街道工作情况,集中曝光和挂牌督办一批典型案件。

(三)审核验收阶段。2018年5月20日前完成我区自查验收报告,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迎接市级验收。管委会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严重,且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警示约谈,并根据具体情况启动问责程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是检验一个地区土地矿产管理秩序的重要手段,各乡(镇)、街道务必严格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切实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落实。各乡(镇)、街道作为违法问题整改工作的主体,要在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到位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整改,消除各种国土资源违法状态。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特别是单宗面积大和占用耕地的地块,要抓紧组织报批材料,安排专人跟踪对接,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不能完善用地手续的,必须立即组织拆除,并复耕复绿到位,彻底消除违法状态。

(二)做好工作衔接。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协调相关单位积极做好工作衔接,协同推进,相互支撑。国土分局要加强内部业务对接,按照“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原则做好相关工作,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并做好相关数据的收集填报工作。对需要举证但土地变更调查中尚未举证的疑似违法用地,或是已经拆除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要借助土地变更调查“互联网+举证”APP 工具进行举证,并将举证结果统一存入土地变更调查举证结果云平台,并纳入下一年度遥感监测范围持续监管。

(三)严肃查处违法。各乡(镇)、街道要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组织相关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2017年度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通报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整改及落实情况。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确保将2017年度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全部查处整改到位。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加强督导检查。管委会成立督导组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督查和验收有关事项要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国土分局要组织做好图斑核查、整改查处、数据审核、实地验收、约谈问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对存在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行为以及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地方,将严肃追究责任并通报全区。

(五)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作为组织开展我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主体,要对这项工作负总责,强化措施,及时整改。根据卫片检查工作情况,管委会将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和《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违法用地、非法采矿严重地方的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实施严肃问责;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虽未达到15%以上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乡(镇)、街道,要纳入约谈、问责范围;对违法违规比例虽然不高或数量不大,但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得过且过的,也要纳入约谈范围,推动查处整改。同时,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焦办〔2016〕62号)要求,认真落实各自的工作职责,确保按时、保质完成2017年度卫片执法监查各项任务。

五、其他注意事项

按照国土资源部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对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下发的卫片图斑必须逐一填报合法性判定结果及判定依据,对需要举证的,要进行举证;对属于违法用地的,要详细填报。在信息填报时要严格把关、责任到人;要建立图斑核查和数据报送层层审签制度,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按时。

(一)2018年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将本地区开展2017年度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工作方案及探索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好经验、好做法等材料报区国土分局备案。

(二)从2018年2月起,各乡(镇)、街道每周五前以电子件向区卫片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地卫片执法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成效。主要包括拆除复耕复绿图斑宗数及耕地面积、完善用地审批手续的图斑宗数及耕地面积、工作经验做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即时专门报告)。

(三)2018年6月10日前,区卫片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将卫片执法的各类具体数据成果(军用土地除外)上报。同时,将本地区卫片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有关统计汇总表上报。

以上信息和成果均同时以纸质和电子件形式上报(纸质件一式两份,电子件发至邮箱:gxgtzfg@163.com)。《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毋菲  0391-2106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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