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示范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2018-01-29
  • 标  题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关于环保部第27督查组1月23日转办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 发文字号焦示管文〔2018〕26号
  • 发布时间2018-01-30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关于环保部第27督查组1月23日转办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18-09-18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焦示管文〔2018〕26号


焦作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018126日,我区接到环保部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第27组交办清单环保部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第21轮次问题交办单(编号:2018004,总第239)”。对此,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转办案件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转办问题

2018123日,环保部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第27对焦作市天益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经核查,该单位已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落实限产。现场对该单位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核查,发现该单位浸胶车间的废气收集处理不完善,部分废气通过排气扇排出厂外。   

二、企业整改及处理情况

我区国土建设环保局现场检查后,责令该企业对环保部第27督查组提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企业邀请环保专家现场指导,经开会研究、认真讨论,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已完善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气收集处理率已达到要求,整改工作已经完成。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企业进行更细致、更全面的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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