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管委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08-06
  • 标  题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
  • 发文字号焦示管办〔2018〕54号
  • 发布时间2018-08-06
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9-20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焦示管办〔2018〕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驻区机构,各有关单位:

近期,市政府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徐衣显市长作了重要讲话,总结2014年本届政府成立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2018年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持续把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推向深入。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并贯彻落实徐衣显市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各自工作,把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经管委会同意,现就贯彻落实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通知如下:

一、抓住关键,持续把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推向深入

(一)依法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树牢法治理念。恪守宪法法律,按法定权限用权、按权责清单用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得逾越法律界线。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管委会 依法用权的水平和能力。二是健全制度体系。根据发展需要和市政府有关制度规定,完善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企业投资担保、国有资产处置和财政资金使用“四项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建设诚信政府。将守诚信作为衡量政府尊崇法治的重要内容,对以前签订的合同不得随意政变,必须严格履行承诺,决不能言而无信,不能“新官不理旧账”。(管委会办公室、发展改革规划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负责)

(二)深入推进政府自身政革。一是加大“一次办妥”改革力度。按照全市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动员会议部署和《示范区“一次办妥”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推动本领域、本行业的“一次办妥”改革。管委会办公室要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政务服务平台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调整更新工作。二是全面推行清单管理。严格接照国家、省、市最新要求,对2018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建立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数量、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办结时限。三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持续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一律取消,法律法规规定改为后置的事项一律不得保留前置,可以通过信息平合共享及重复提交的前置审批材料一律取消,确保再砍掉一批审批过程中的繁文缛节,切实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中心、发展改革规划局、工商分局、国土分局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三)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财政部门要发挥“守护者”职责,进一步完善制度、从严管理,为财政资金装上“安全锁”“增效器”,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廉洁运行。一是科学编制预算。财政局要科学合理安排年度预算,高质量完成财政预算报告,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增强资金投向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预算公开内容,向群众交出一本能看得懂的“明白账”。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预算执行,各项支出必须严格实行“先有预算、再有支出”,不得随意变更项目。严格管理超收短收,超收收入原则上不得用于当年支出。针对国务院“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地方有一定的统筹权”的政策要求,财政局要认真研究、用活政策,对部分不符合实际的专项资金安排,在保证资金合理用途的前提下,严格按照规定调整用于其他亟需支持的项目。三是提升使用效益。财政局将资金使用效益作为重要指标,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统筹用于需要支持的领域,使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聚力增效,特别是教育、养老等民生领域公共资金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及时拨付、紧盯严管,解决在途时间长、财政资金沉淀、年底突击花钱等问题。要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大对财政资金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切实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财政局、发展改革规划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四)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一是完善交易平台监管机制。学习借鉴杭州、广州等先进地区成功经验,进一步规范完善,明确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个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职责边界,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健全多元共治的协同监管机制,把好标前预防关、标中监管关和标后监管关,区级交易平合实现与市级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开评标场所音像传输的互联互通,做到全程留痕。二是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建设环保局要针对建筑市场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优化招投标设计,建立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规范招投标管理。同时,要加大执法执纪力度,严肃查处工作人员跑风漏气、内外勾结、贪污受贿等行为,严厉打击建筑企业假借资质、围标串标、恶意压价、转包分包等问题,对违法违规企业,建立“黑名单”等制度,采取经济处罚、逐出市场等措施予以严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建设环保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五)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一是逐步完善国资监管体系。财政局负责,代表管委会履行国资监管机构出资人职责,尽快建立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本纳入集中统一监管,强化对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提升国有资本运作水平。二是加强出资人监管。逐步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规划投资、产权管理、评价考核、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规范国有资本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配套制度。创新转变国资监管方式,根据国企功能定位实施分类监管。(财政局牵头负责)

(六)强化公共工程建设管理。针对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的部分政府工作人员违规插手、操纵工程项目,从中攫取巨大利益;有的与工程承包方沆瀣一气,套取、侵吞工程款;有的对工程质量把关不严,纵容施工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有的好大喜功,把民生工程搞成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深入查摆,进一步强化措施,健全完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审批、实施等全程监管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综合治理、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惩治违法违规行为。要把项目施工许可时间压减下来,但同时必须对施工全过程严格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发展改革规划局、国土建设环保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形成强大威慑震慑。政府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法律监督,避免出现违反法律的行为。要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发生在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厉惩处工程建设、土地审批、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尤其要着力惩处环境保护等工作领域中存在的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坚决惩处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黑恶势力和黄赌毒犯罪中充当“保护伞”的政府工作人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二、压实责任,确保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一)突出政治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政府工作人员在政治上都要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老实、与党中央同心同德,听党指挥、为党尽责。(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二)筑牢思想防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政府工作人员任何时候都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坚持廉洁自律,始终不移其志、不改其心、不忘其本,经受住各种利益诱惑和风险的考验,真正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三)压实廉政责任。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政府系统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要将压实主体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龙头”工程,严格落实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要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把管党治政的责任和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真正做到敢抓敢管、常抓长管、严抓严管。(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四)加强作风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当前,要以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抓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强党性正作风宣传教育、干部激励考评、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坚决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现象,破除“中梗阻”,增强执行力,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结合污染防治、城市建设、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解决矛盾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五)强化全面监督。推进反腐败斗争、建设廉洁政府,监督既是难点又是关键。要坚持“权力运行的边界到哪里,对权力的制约就延伸到哪里,对权力的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做到全程监督、全面监督。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应正确认识和对待监督,把监督视作党和人民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从严从紧要求自己,养成在监督下履职的习惯、意识和自觉,真正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人、堂堂正正立于社会,无愧于人民公仆的称号。(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各牵头部门和单位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其他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大力配合、积极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在2018年12月底前将任务落实情况报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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