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市“四城联创”集中攻坚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市督导组、市直有关单位对五城区、城区有关单位及40个乡镇(街道),市督导组对市直有关单位进行检查,城区对所辖乡镇(街道)进行自查。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现将检查排序结果通报如下:
一、五城区排序
示范区:第一名
经市“四城联创”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城区排序第一名的示范区予以通报表扬,颁发红旗。
二、乡镇(街道)
(一)中心城区25个街道排序
示范区文苑街道:第一名
示范区李万街道:第十二名
(二)非中心城区15个乡镇(街道)排序
示范区阳庙镇:第三名
示范区文昌街道:第五名
示范区苏家作乡:第六名
示范区宁郭镇:第十三名
经市“四城联创”指挥部研究决定:对中心城区街道排序第一名的示范区文苑街道予以通报表扬,颁发红旗。
三、城区有关单位(分局、大队)排序
(一)城管局(经营秩序及夜市摊点、广告招牌、门前“五包”)
示范区城管局:第一名(共五名)
(二)工商分局(农贸市场整治)
示范区工商分局:第一名(共五名)
(三)住建局(基础设施建设)
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第三名(共五名)
(四)环卫处(城管局)(环卫公厕整治)
示范区城管局:第四名(共五名)
(五)食药监局(“两小”门店整治)
示范区食药监局:第四名(共五名)
(六)卫生计生委(“四小”门店整治)
示范区卫生计生委:第五名(共五名)
(七)交警大队(交通秩序整治)
高新交警大队:第七名(共七名)
(八)教育局(中小学创建)
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第四名(共五名)
(九)文体局(网吧治理)
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第四名(共五名)
经市“四城联创”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各单项排序前一名的示范区工商分局、示范区城管局予以通报表扬,对集中攻坚成绩突出的示范区工商分局颁发红旗;对各单项排序后一名的高新交警大队、示范区卫生计生委予以通报批评,对集中攻坚推进缓慢的高新交警大队颁发蓝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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