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示管办〔2019〕4号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建立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补偿“一户一档”管理制度的通知
李万、文苑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我区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管理制度建设,规范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保〔2012〕158号)内容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的意见(建办保〔2013〕4号)工作要求,现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一户一档”管理制度,实现永久保存。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档范围
李万街道办事处大北张、杨庄、北李万、秦屯、耿作5个改造村;文苑街道办事处和屯、永兴屯、张建屯、仇化庄、南李万、芦堡、钦平陵、史平陵、周平陵、抄平陵、韩平陵11个改造村。
二、建档内容
将房屋征收补偿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制度,档案至少要有以下内容:
(一)宅基地上房屋清点调查原始表(清点单位、国土分局、街道办事处、村、本人等单位签字);
(二)宅基地外地面附着物补偿明细表(国土分局负责划价);
(三)宅基地上房屋现状照片(外部前后、内部四周最低6张照片,清点单位提供);
(四)城中村改造安置补偿协议一式四份(留联系方式和签字按手印;街道、财务、村、本人各留一份);
(五)城中村改造征迁补偿结算表;
(六)户主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在一面);
(七)宅基地户主户口本复印件(家庭成员每页都需要提供复印件,便于统计家庭人口数);
(八)银行卡或转帐凭证复印件。
三、加强管理
(一)属地管理
根据改造村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划分,明确街道办事处的属地管理职责。对大北张、杨庄、北李万、秦屯、耿作5个改造村由李万街道办事处负责档案管理;对和屯、永兴屯、张建屯、仇化庄、南李万、芦堡、钦平陵、史平陵、周平陵、抄平陵、韩平陵11个改造村由文苑街道办事处负责档案管理。
(二)专人专室
各属地管理机构要为房屋征收补偿档案配置专用档案室、档案柜和电脑,指定专人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增强档案意识,模范执行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保存期限
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由于涉及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大事件,应属于永久性保存。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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