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管委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05-05
  • 标  题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示范区2019年农村户厕 改造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焦示管办〔2019〕12号
  • 发布时间2019-05-05
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示范区2019年农村户厕 改造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5-13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焦示管办〔2019〕12号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焦作市示范区2019年农村户厕

改造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示范区2019年农村户厕改造奖补实施方案》已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5月5日

 

 

焦作市示范区2019年农村户厕改造奖补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科学指导全区农村户厕所改造工作,加快农村厕所改造步伐,根据《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焦办〔2018〕38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的意见》(焦政办〔2019〕10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美丽乡村示范村、乡镇(街道)所在地村庄、“四好农村路”沿途村庄优先开展户厕改造工作;要结合村情实际,因地制宜、分批推进户厕改造,优化农村环境,为乡村振兴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在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承担协调指导、督导检查、组织验收等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要加快进度,整村推进。

(二)广泛宣传动员。利用一封信、告知书、倡议书、条幅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改厕的重要意义和财政补贴政策,引导农户因地制宜开展户厕改造,积极动员农户主动参与进来,让户厕改造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

(三)强化督查考核。农村户用厕所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的重要内容。农业农村局将采用周督导、半月通报、月考核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主要督查改厕进度、建设质量、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对工作进展较快进行表彰,进展较慢或未完成目标的通报批评。

三、改造任务

2019年,除16个城中村以外,全区88个农村均可开展户厕改造(其中,李万街道4个村,文苑街道1个村)。苏家作乡作为乡村振兴示范乡,卫生厕所普及率要达到85%以上;其他乡镇(街道)行政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要达到70%以上。据此计算,今年我区需改造户厕23814户。各乡镇(街道)改厕任务详见附件。

四、资金补贴标准及方式

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整村推进,整村验收,优先实施乡(镇)街道所在地村庄、美丽乡村示范村、“四好农村路”沿线村庄。

(一)奖补标准。在省、市各补贴200元的基础上,参照其他县(市、区)标准,区财政按一户一厕、每户5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二)奖补办法。在6月30日以前完成任务的,经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奖励。8月底前,乡镇(街道)必须完成任务。7月1日到8月底完成任务的,不享受奖励资金。

五、验收程序及标准

(一)验收程序。乡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组成验收组开展验收,行政村参与验收,验收后有关人员在验收表上签字。

(二)验收标准。我区农村户厕改造验收标准是:有水箱和蹲便,地面铺瓷砖,墙体粉刷美化,完成接入村内污水处理主管网的准备工作。

 

附件:2019年各乡镇(街道)农村户用厕所改造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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