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示管办〔2019〕14号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焦作市示范区全面推行“四好农村路”
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驻区机构:
《焦作市示范区全面推行“四好农村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5月13日
焦作市示范区全面推行“四好农村路”
路长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治理为主要任务,以推动落实县级政府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为总体目标,全面建立和实行路长制,为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支撑作用提供有效的机制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权责明确、分级管理、管养有效、考核有力”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构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全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实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管养责任。
三、组织体系
管委会成立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党工委委员赵俊生担任,副组长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翟文丰担任,成员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立路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翟文丰兼任办公室主任。
分级设立路长,总路长由区分管领导担任,县道路长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乡道路长由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道路长由各村村委会主任担任。
四、工作职责
(一)路长职责
1.区总路长:为全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路域环境治理及公路保护的总负责人,承担推行全区路长制的督导、调度、考核职责,定期召开路长联席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
2.乡镇(街道)路长:为辖区内乡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落实总路长及区路长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路长会议。
3.村路长:为辖区内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辖区内村道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建设用地征迁和县乡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
(二)路长制办公室职责
1.区级路长制办公室:承担路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办理区路长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主要职责为:落实总路长、路长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负责拟订路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资金筹集,协调各部门处理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统筹确定辖区内各乡镇(街道)乡村道路专管员指标,明确乡村道路专管员招聘条件、待遇、考核评价等;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强化激励问责。
2.乡镇(街道)路长制办公室:负责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不定期组织召开乡镇(街道)路长会议。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辖区内乡村道路沿线的征迁、建设用地及养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在区执法部门配合下,负贵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村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协助区主管部门及其管养机构解决县道管养问题。
五、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做好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国省干道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的有序衔接,确保规划、计划的前瞻性和可实施性。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
推进农村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占道经营、私设平交道口、违章建筑、乱堆乱放、倾倒垃圾等行为,营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统一规划、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实现与干线公路、旅游景区、重要行政节点的有效衔接。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
注重预防性养护,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建立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切实增强养护人员责任,提高养护成效。规范养护管理,加强养护考评,提升养护质量。
(四)加强农村公路运营
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逐步实现城市公交在农村全覆盖。新建改建一批“多站合一、一站多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完善区、乡、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路长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推行路长制作为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举措,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落实责任,加强联动,强化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负起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责,相关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路长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各级路长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公路养护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公路养护管理情况,及时跟踪路长制实施进展。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三)建立工作台账
坚持问题导向,紧密联系实际,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长效机制,做到五个明确,即问题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节点明确、措施明确。
(四)全面公开公示
推行农村公路“阳光工程”,将路线名称、路线规模标准、路长姓名、养护标准、监督电话等内容,以设立路长公示牌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示公告,并及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五)广泛宣传发动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大力宣传路长制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为路长制推行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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