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示管办〔2019〕20号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示范区棚户区(城中村)项目建设前期手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区重点工程。为进一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工程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证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依法、合规、健康、快速、有序推进,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现就规范和加强示范区棚户区(城中村)项目前期手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前期手续,保障项目推进
项目前期手续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批、初步设计的编制及审批、环评批复、控规批复、修规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人防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焦作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审批流程暂行规定》(焦棚改领〔2018〕1号)办理项目前期手续,未办理齐全的项目不得施工建设。
对已经开工的棚户区(城中村)项目,区城改办要安排专人排查梳理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查漏补缺,与有关部门结合,尽快完善、补全项目前期有关手续。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尽快完善项目前期手续,促进项目又好又快建设。
二、加强项目管理,强化目标考核
区住建局要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大对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程的监督巡查力度,加强对工程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对存在前期手续不齐全、质量安全不达标等问题的工地,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要严肃查处。
区城改办会同区综合办公室,加强对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督查。将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考核、通报。对各项工作不落实、完不成任务目标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紧盯具体问题,加大整改力度
针对手续不全的金沙、沁苑、鑫河(二期)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单位要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尽快补充完善有关手续。有关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采取联合审批、一站式办公等方式,压缩审批时限,限时办结。
(一)金沙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即开工建设,涉及保障性住房1260套。
具体要求:停工整改。8月底前,完成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初步设计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等工作;9月底前,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工作。
(二)沁苑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即开工建设,涉及保障性住房1602套。
具体要求:停工整改。7月底前,完成合作开发模式优化工作;8月底前,完成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初步设计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工作;9月底前,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工作。
(三)鑫河社区(二期)城中村改造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即开工建设,涉及保障性住房442套。
具体要求:停工整改。7月底前,完成调整控规批复、开始土地挂牌;8月底前,完成修规审查、初步设计批复;9月底前,完成规划用地许可证、人防审查、土地使用权证书;10月底前,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图审查;11月底前,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工作。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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