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委组织部
发表时间:2020-03-04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工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体制机制和机构改革工作、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区相关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并做好检查落实。

(二)负责指导和组织新时代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和阐释,主管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突出加强对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主管全区党员队伍的宏观管理,主管党员发展工作,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承担党工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公务员队伍建设,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

(四)负责提出区党工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党工委管理干部的考察、考核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兼职等工作,承办市委管理干部上述事宜的服务工作;承办党工委管理干部和其他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出国(境)事宜;承担上级和地方共同管理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协助管理工作;承担部分乡(科)级干部的备案工作;负责对全区各单位领导人员的宏观管理。

(五)负责选拔任用干部和干部监督工作,统筹管理全区干部教育、考核奖励、培训、工资福利、档案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全区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七)统筹推进建立全区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负责辖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农村养老补贴工作。

(八)负责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九)统筹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省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相关规定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十)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技能人才培养和服务、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人才交流、职业介绍、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规划、培养选拔引进和服务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

(十二)负责全区体制机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协调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之间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审核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员额和领导职数;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员额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落实全区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各项政策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困难离退休老干部帮扶等工作。

(十四)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督促指导区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按期换届,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焦作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承办:管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01-2024

电话:0391-3563650 传真:0391-3586618 信箱:sfqxxzx@163.com 地址:高新区神州路 邮编:454000

豫公网安备 41081102000279号 ICP备案号:豫ICP备050268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9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