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以及区党工委的决定,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部署,推进平安示范区、法治示范区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全区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区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研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和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有关重大问题,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全区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三)加强对全区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示范区建设,法治示范区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四)掌握分析全区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区党工委提出建议。
(五)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六)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制度,推动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信访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七)受理人民群众给区党工委管委会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及网上信访,接待来访,为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八)负责向区党工委管委会反映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九)承办上级机关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区党工委管委会及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向区直机关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十)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一)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我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总结推广信访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区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二)承担区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工作。
(十三)负责国家安全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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