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委群团工作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区党工委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的部署,结合全区实际,确定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指导全区群团基层组织开展好各项工作和活动。
(二)加强群团组织自身改革和建设,督促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类新建企业依法建立群团组织,加强阵地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开展规范化建设。
(三)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督促、指导基层群团组织按期换届。
(五)负责指导考核全区群团基层组织工作,增强基层组织活力,提高群团工作整体水平。
(六)负责组织和动员广大职工、妇女、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主力军、红旗手、突击队的作用,积极开展创新工程、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七)负责宣传、表彰生产一线涌现出来的职工、妇女和共青团员优秀代表。
(八)负责开展群团基层组织干部的业务管理和培训工作。
(九)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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