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发表时间:2020-03-04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定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区级和乡(镇)、办事处、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负责起草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三)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四)依法拟定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统一管理政府外债。

(五)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和监督执行;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六)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八)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投入和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九)指导推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全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十)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负责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任免、考核等相关管理工作,指导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建设,完善激励和制约机制。

(十一)负责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回报水平;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政策、标准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的法治建设及合规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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