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党工委管委会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工作。
(二)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并向相关单位作出工作报告。
(三)负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负责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工作。
(四)负责对区级投资和以区级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负责对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
(五)负责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六)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七)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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