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与大数据管理局
发表时间:2020-03-04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行政审批与大数据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全区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取消、下放、调整等工作。

(三)负责发改、工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环保、市场监督、商务、教育、卫生等领域涉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及行政性收费工作。

(四)牵头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图审、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区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区级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六)负责全区行政审批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负责优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服务流程,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推进行政审批信用体系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管理、安全运行维护等工作。

(八)负责审核进入或退出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政务(商务)服务事项。

(九)负责对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和考评工作。

(十)负责全区大数据平台建设,推进“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等。

(十一)负责全区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组织推动大数据研究、开发、应用和对外合作交流;承担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

(十二)统筹全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区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

(十三)负责协调、督促“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四)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建设和服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负责非国有投资项目、外地项目等社会性进场交易等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

(十五)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焦作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承办:管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01-2024

电话:0391-3563650 传真:0391-3586618 信箱:sfqxxzx@163.com 地址:高新区神州路 邮编:454000

豫公网安备 41081102000279号 ICP备案号:豫ICP备050268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9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