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与创新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牵头负责国家高新区日常工作;牵头负责高新区科技统计、调查问卷工作。对接郑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负责创新型园区的建设、申报工作。
(三)牵头负责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牵头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负责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发展工作;负责推进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创新平台的建设与申报,负责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工作。
(四)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全区创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型科技团队等科技创新型高端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对外及涉港澳台地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承担引进国外人才和治理项目计划与实施。
(五)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发展,负责农业科技园区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牵头负责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承担技术市场管理工作;承担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推动科技投融资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六)牵头负责制定全区创新创业体系建设。负责区域内学术交流和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开展科普活动及负责科普设施、场所和科普工作队伍的管理、建设工作;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种科技服务工作。
(七)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焦作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承办:管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01-2024
电话:0391-3563650 传真:0391-3586618 信箱:sfqxxzx@163.com 地址:高新区神州路 邮编:454000
豫公网安备 41081102000279号 ICP备案号:豫ICP备050268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9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