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作乡:成功调解一起婆媳赡养费纠纷
发表时间:2015-10-30 发布者:管理员

        9月的一天,苏家作乡调解室来了一位75岁的老太太,进门就诉说孩儿不孝,其二儿子孟某半年多没给养老钱,生活过的很闹心。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看样子十分伤心。

       老人张某膝下有二子一女都成家立业另过日子。2014年农历九月该老伴去世,后经本家亲戚说家事,老人的养老问题由两个儿子负责每月各给200元钱,因身体尚健让自己打理生活。因老太太和二儿子住在一个院子,天成日久,为一些家庭琐事和儿媳拌嘴,婆媳关系日趋紧张,常常为件小事吵闹不休,弄得鸡犬不宁。张某生了气,儿子有怨气,为避开老人纠缠,干脆外出打工,导致老人的赡养费一拖长达八个月未给。儿媳不搭不理,所以张某请求给予调解解决。

       调解员听了老人的诉求,感到这是典型的家庭纠纷引发的赡养纠纷案,要找到其儿子孟某及儿媳澄清事实原委,找出问题的所在才能化解矛盾,化解纠纷。于是调解员兵分两路,一边劝慰老人不要伤心并稳定情绪,一边找其儿媳进行谈话。通过谈话了解和走访调查,发现家庭矛盾的主要因素是老太太在老伴亡故后,精神受到打击,孤独感强。作为晚辈儿女关心不够,互相不包容,常为家里鸡毛蒜皮小事争吵,积怨加深,对老的闹腾不能容忍,于是离家出去打工,眼不见心不烦,这样赡养钱也就一拖再拖,造成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

       为解决好这起由婆媳关系不和引发的赡养纠纷,调解员往返于婆媳之间,苦口婆心相劝,从感情到情理,再到法理,细心讲解《老年人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知识,让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义不容辞,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并教育当事人,婆媳之间应以和为贵,双方应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学会换位思考。10月15日,调解员得知其二儿子孟某回家给老父亲做周年祭奠,充分抓住有利时机,将他们一家聚到一块进行调解。

       在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下,孟某夫妇认识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是错误的,对不起老人的养育之恩,表示立即兑现本年所欠的1200元养老费,并定今后每月定期给,另每逢节日再加50元;老太太张某当场表示以后不再为家庭小事吵闹不休,使全家老少不和,家庭不和,要珍惜时光,过好晚年生活。这起因家庭矛盾引起的赡养问题纠纷,经调解员的耐心细致说服教育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化解,最后以婆媳握手言和顺利结束。

     今年来,苏家作乡积极实施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成立乡矛调中心,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载体,持续开展无上访乡村活动,每月定期对全乡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变群众来访,为干部主动下访,做到抓“未”、抓“早”,把预防工作走在解决问题之前,把调解工作走到问题激化之前,把力量和精力放在事发之前,把问题解决在爆发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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