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食药监示范区分局:三措并举扎实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双随机”监管工作
发表时间:2020-10-14 发布者:王芳

为认真贯彻落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焦作市食药监示范区分局采取三项举措扎实开展 “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严格制定谋划,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市、区“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示范区分局制定了《关于印发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的通知》,明确了“双随机”抽查计划名称、抽查事项、抽查范围、抽取比例、抽查检查起止日期。制定了《2020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双随机”检查方式、检查主体和检查依据。制定下发了《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等内容,切实做到了“双随机”监管工作早动员、早安排、早推动、早落实。

二是把握核心环节,突出工作重点。结合日常监督管理的重点、难点和辖区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对被抽查食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原料来源、添加剂使用情况、生产过程管理控制、产品检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台帐记录等行为进行了细致检查。对被抽查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加工制作过程、餐饮具清洗消毒、豫食考核、6S规范化管理以及是否存在过期食品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健全运行机制,确保抽查实效。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示范区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建立了双随机监管工作的“两库一单”。根据制定的抽查计划,按照食品生产单位10%、食品经营单位5%的比例,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上随机抽取。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将检查结果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确保检查结果录入率、公示率达到100%。

截止到目前,已完成“双随机”检查食品生产单位4家,食品经营单位85家,检查结果均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下一步,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示范区分局将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断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持续优化示范区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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