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示工改办〔2020〕15号
关于转发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配套文件(第一批)的通知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率,根据国家、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与大数据管理局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起草了相关配套文件,已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现将牵头部门上报的《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9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抓好工作落实。
在试行过程中,各牵头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配套文件,试行期满后以管委会文件印发实施。
附件:
1.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 示范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踏勘实施办法(试行)
3.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试行)
4. 焦作市示范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
5. 示范区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受理”工作规程(试行)
6. 示范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宜咨询辅导工作制度(试行)
7. 示范区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报装管理办法(试行)
8.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办法(试行)
9.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联合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规定(试行)
2020年11月16日
示范区工改办〔2020〕15号-关于转发工改配套文件(第一批)的通知的文件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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