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条件:示范区生育服务证办理依据: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夫妻共同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夫妻共同生育第三个子女,实行审批生育制度。
一孩证:合法登记的夫妻(包含再婚),双方无共同生育的子女,可以领取《河南省居民生育登记信息单》(一孩)。
二孩证:合法登记的夫妻(包含再婚),双方已经共同生育一个子女(含抱养)后,可以领取《河南省居民生育登记信息单》(二孩)。
三孩证:合法登记的夫妻(包含再婚),双方已经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含抱养)且有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可以申请三孩生育服务证。
办理证件: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再婚的还要有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如果公众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时,信息不能自动核对通过,提示需要上传有关证件时,请拍照上传。
办理办法: 1、从2021年3月20日起,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的,由公众自主在网上进行申请登记,自主下载打印即可使用,不再需要盖章。
2、办理三孩生育服务证的,支持公众在网上申请和便民服务大厅受理。
办理网站:
1、公众使用的平台(http://222.143.34.144/jsw),请按照网上提示进行办理(*号为必须填写项),填写个人信息时,提示自动核对无误,可以不上传有关证件。
2、扫描下面这个二维码,进入办证系统,按照网上提示进行填写办理,(*号为必须填写项),填写个人信息时,提示自动核对无误,可以不上传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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