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示管办〔2021〕25号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成立示范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各相关驻区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区管委会决定成立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地方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査、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姜坤峰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梁林红 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陈志飞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红霞 区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王 莉 区组织部副部长
韩国强 区宣传部副部长
刘 琦 区网信办主任
袁红梅 区文明办主任
吴卫星 区群团工作部部长
王天琴 区妇联主席
李海峰 区政法委副书记
李峰华 区人大联络办公室副主任
李光华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钦 娜 区财政局副局长
范思辉 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贺康康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郜静静 区科学技术与创新局副局长
王启林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董 玉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 波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赵 强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小芳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浮光宝 高新区检察院筹备处主任
赵 攀 高新区法院筹备处刑事团队负责人
李 鹏 区司法分局副局长
马文生 区工商局党总支委员二级主办
李 倩 区统计局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梁林红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范思辉兼任;副主任由区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刘琦、高新区法院筹备处刑事团队负责人赵攀、高新区检察院筹备处主任浮光宝、区教育局副局长赵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志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李小芳、区群团工作部副部长(区妇联主席)王天琴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202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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