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发布。《方案》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旨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特别是在当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更多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稳住经济基本盘具有积极作用。
《方案》明确了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方案》提出了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分类推进审批改革、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行“企业开办+N项服务”、深化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改革、切实做好“双告知”工作、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等十方面主要任务。
《方案》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案提出了建立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支持行业协会提升自律水平,健全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一是适应改革要求明确监管责任。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二要根据改革方式健全监管规则。要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监管规则和技术、安全、质量、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国家标准,为监管提供明确指引。直接取消审批的,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新设企业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审批改为备案的,要督促有关企业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实行告知承诺的,要重点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承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构成违法的要依法予以处罚。三是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法。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要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落实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要求,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要落实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智慧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预警风险隐患。
《方案》明确了焦作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市“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司法局牵头负责推进改革。要求各有关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与省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严格执行事项清单,细化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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