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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 | |||||||||
(第三批2022年1月5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410800000000202112310004 | 焦作市示范区宁郭镇杨梧槚村中原路南段路东,举报人称汛期雨水与生活污水将投诉人的农田污染,无人处理。 | 示范区 | 土壤 |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被举报污染农田位于示范区宁郭镇杨梧槚村中原路长济高速桥南300米路东一片洼地内。西侧、南侧与相邻地块高度差约2米,北侧为高速公路桥,土地归属宁郭镇杨梧槚村五组、七组,总面积110.6亩,目前种植有杨树、女贞树、绿化树、桃树等树种。该地块西南角有新建中原路雨水管网排水口。 (一)关于“汛期雨水”问题。该问题属实。2021年7月20日前后,焦作地区遭遇多年未见强降雨,因该地块地势低洼,雨水大量流入农田;同时,路面雨水通过该地块西南角中原路雨水管网排水口流入农田,造成雨水积存。2022年1月1日现场勘查时,所述地块已无水积存。 (二)关于“生活污水”问题。该问题不属实。该地块西南角有一处雨水管网排水口,未与污水管道相连。经现场勘查,未发现其他地方有生活污水或其他水源排入。 (三)关于“农田污染”问题。该问题待进一步查证。接举报后,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已委托河南永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土壤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点位为雨水管网口、地块最低处等5个点位。 (四)关于“无人处理”问题。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宁郭镇等部门均未接到举报人所述问题的投诉或信访。 | 部分属实 | 根据土壤检测报告,如有农田污染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D410800000000202112310009 | 焦作市山阳区杨庙镇名晟商砼有限公司,该厂超标排放,没有进行雨污分离,无任何环评手续,该企业伙同当地黑恶势力与行政单位对举报人进行各项打击与报复。举报人称会邮寄详细材料。 | 示范区 | 废气、噪声 |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群众反映的“焦作市山阳区杨庙镇名晟商砼有限公司”,实为焦作铭晟砼业有限公司,位于示范区阳庙镇小梁庄村北,主要生产设施有混凝土生产线3条、干混砂浆生产线1条、水稳料生产线1条。 (一)关于“超标排放”问题。该举报内容不属实。经查阅该公司2021年4月自主检测报告,6个排气筒出口有组织废气和4个点位无组织废气检测数据均未超标。2022年1月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仅搅拌机正常生产,配套污染设施运行正常。1月2日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焦作市和盛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正在生产使用的搅拌机有组织废气和厂界噪声等进行现场检测,检测数据均未超标。 (二)关于“没有进行雨污分离”问题。该举报内容不属实。该公司已落实雨污分流:生活污水设置有化粪池,定期用罐车清运用于农田施肥;进出车辆清洗废水集中收集于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关于“无任何环评手续”问题。该举报内容不属实。该公司“年产80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7年1月由原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备案公告;“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2018年5月31日由原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审批(焦示环保表批〔2018〕026号),2020年9月完成自主验收;“年产50万立方米混凝土和30万立方米水稳料建设项目”2018年9月10日由原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审批(焦示环保表批〔2018〕047号),2020年9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4月7日,该公司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10800MA3XDAN15N001Y。 (四)关于“该企业伙同当地黑恶势力与行政单位对举报人进行各项打击与报复”问题。该举报内容不属实。焦作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和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分别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经调查,不存在威胁恐吓举报人的行为,不存在铭晟砼业伙同当地黑恶势力与行政单位对举报人进行各项打击与报复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下一步,将加强对焦作铭晟砼业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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