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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 | |||||||||
(第十一批2022年1月13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410800000000202201090003 | 宁郭镇宁郭村东北角,从南往北第三道街第三户,是一家无名加工鸡腿小作坊,清洗废水直接排放,污染街道,村民无法正常通行。 | 示范区 | 水 | 经查,该举报属实。 该农户女主人是农村集会摆摊临时商贩。购买成品的冷冻鸡腿后放入冰柜储存,周边的村有集会时,取出约20斤鸡腿用清水浸泡消冻清洗后穿串,带到集会上烤制销售。每次消冻清洗约用水约30L,属生活污水,经村内雨水管网外排。 | 属实 | 对被举报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改正,修建管道,将排放的生活污水接入村内的污水管网中,现已接入完成。 | 已办结 | 无 |
2 | X410800000000202201090001 | 高新区中原路焦作华晶公司长期以来不在管控名单上,无视管控期政策,无序生产,该企业在管控期间,不但不停产减产,还不断加工设备数量,扩大生产;该企业产生的废气废水无组织排放,不经处理私自排到厂区南的河沟里,治污设备形同虚设且严重不足,产生的危废与生活垃圾混合一起倒进空地挖的大坑内严重污染环境,打磨加工产品遗留的重金属排入地下直接影响当地的水质。 | 示范区 | 水,大气,土壤 |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被举报单位“焦作华晶公司”,实为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位于焦作高新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原路南段,该公司“年产66万克拉人造大单晶金刚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3年7月1日由原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焦环审〔2013〕68号)。产品为人造大单晶金刚石,生产设施有六面顶液压机132台。 (一)关于“长期以来不在管控名单上,无视管控期政策,无序生产,该企业在管控期间,不但不停产减产,还不断加工设备数量,扩大生产”问题。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该公司现有生产工艺为:购买成品组装好的含有石墨及触媒的组装块,装入六面顶液压机内合成金刚石,合成金刚石后将组装块敲开,取出金刚石直接外售。现有生产工序不涉气,无需纳入重污染天气管控。酸处理、打磨等微涉气工段长期停产,之前未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现场核实,厂区内六面顶液压机数量为132台,与2018年6月环评自主验收设备数量一致,未增加。 (二)关于“该企业产生的废气废水无组织排放,不经处理私自排到厂区南的河沟里,治污设备形同虚设且严重不足”问题。该举报内容不属实。现有生产工艺不涉气。生活污水集中收集于厂区西南侧化粪池,定期清运,用于农田施肥;六面顶液压机的冷却水,设置有循环水池和晾水塔,循环使用不外排。经对厂区南侧河沟沿线进行排查,未发现污水排放口。 (三)关于“产生的危废与生活垃圾混合一起倒进空地挖的大坑内严重污染环境”问题。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发现厂区内东南和西北各有一个土坑,两个土坑内均未发现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在厂区西北土坑外空地上,堆放有少量垃圾(含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垃圾中混有2个含油手套,按照《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900-041-49,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四)关于“打磨加工产品遗留的重金属排入地下直接影响当地的水质”问题。该举报内容不属实。打磨工序是使用金刚石微粉磨盘打磨金刚石表面,打磨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金刚石微粉,经袋式除尘器集中收集后外售,无重金属排放。 | 部分属实 | 1、将该企业微涉气工段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落实停限产措施。 2、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工业固体废物“未规范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3、下一步,将加强对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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