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示营商办〔2021〕5号
关于印发示范区开办企业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驻区机构:
现将《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办企业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办企业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国市监注〔2020〕129号)《河南省开办企业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工作制的通知》《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实行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工作制的通知》要求,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区管委会的统一安排,对标先进标准,吸收借鉴国内先进做法,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扎扎实实推动我区开办企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我区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不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持续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在推动全面实施企业开办一日办结的同时,推动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通过“一网通办”服务平台,一表填报、合并申请。企业通过“一网通办”服务平台申请公章刻制、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企业不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2021年底前,企业银行开户实现“一网通办”。
三、工作举措
(一)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网上服务能力
1.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持续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网上服务专区功能,继续推进设立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企业开办事项部门间信息共享,确保“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能力。各部门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服务专区办理企业开办。同时,提供“跨省通办”登记注册便利服务。
完成时限:保持并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分局、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持续推行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持续深化企业开办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依托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大厅“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服务模式落地见效,全面开展寄递、自助打印等“零跑腿不见面”办理服务。
完成时限:保持并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分局、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3.不断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功能。继续完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企业填报信息更智能更便捷,信息共享更高效更准确。推进“互联网+公章刻制”服务,实现企业登记信息与印章备案数据共享联通,用章单位通过“河南印章网”、微信公众号等实现公章刻制全流程办理。企业在设立登记完成后,可随时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办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企业开办服务事项。
完成时限:保持并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分局、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二)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环节和成本
1.进一步压缩开办时间。全面落实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制,其中,企业登记3小时、印章刻制2小时、初次申领发票2小时。2021年底前,把企业银行开户纳入“一网通办”。在确保工作质量前提下,积极探索线上线下即来即办、即办即结工作制。
完成时限:保持并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分局、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进一步精简开办环节。企业开办压缩为1个环节。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服务模式,通过寄递、自助打印等实现“零跑腿、不见面”办理。线上通过“一网通办”网上服务专区,整合设立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具备“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能力。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分局、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3.进一步优化服务。推行“企业开办+N项服务”,继续落实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通过“一网通办”服务平台,一表填报、合并申请,填报信息实时共享。积极推动银行开户等更多涉企服务事项纳入“N项服务”清单,优化升级企业开办服务。
完成时限:保持并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分局、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4.印章刻制提速降费。取消公章刻制业审批数量限制,不再设置从事公章刻制业经营单位审批许可数量限制条件,对依法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实行告知承诺制,提升公章刻制的服务水平,降低公章刻制成本。公安部门协调印章刻制单位及设备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刻制印章。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和营业执照邮寄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完成时限:保持并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
5.优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推行“一站式”涉税事项服务,即时办结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事项。改变税控设备“先买后抵”的信用方式,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区税务分局
(三)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应用
1.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前提下,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全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管理系统,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作为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提高企业在电子商务领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便利性。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分局、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推进电子发票应用。继续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积极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区税务分局
3.推动电子印章应用。积极探索协调推进电子印章应用管理。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对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对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共识。
(二)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降低开办成本的同时,更要注重优化服务,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学习借鉴先进地市的做法,完善制度,加强机制建设,建立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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