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2〕15号),我局按规定程序完成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全面了解被检查单位遵守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以及国家财税政策等有关情况,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全面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目标。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一)检查范围:2021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必要时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检查对象: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急局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实验小学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2021年政府会计核算、预决算管理以及2019年新旧制度衔接情况。具体内容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费用、预决算管理、会计基础、新旧制度衔接等。
四、组织实施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工作自公示日开始,2022年5月28日结束。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和调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工作在区财政局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的规定程序进行。
五、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和《河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等。
示范区财政局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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