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文件的要求,为落实好见习政策,通过示范区网站发布公告,用人单位自愿申报、区人社部门资格审查等程序,拟认定示范区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中心等9家单位为示范区2022年度第二批就业见习单位。
现将申报单位和核定见习岗位数量(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2年8月23日—8月29日)。
监督电话:0391—8866466
附件:
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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