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补贴对象及补贴范围:强制免疫为辖区内,所有涉及病种的动物全覆盖,散养户春秋两次集中免疫,规模场适时免疫,应补尽补。“先打后补”的规模场先自行购疫苗、部门监测、财政补助,每年结算一次。强制扑杀补助主要是用于预防、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动物的补助等方面。补助对象为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者。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
三、补贴标准:“先打后补”疫苗补助经费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采购价进行确定。重大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贴标准:猪800 元/头(非洲猪瘟强制扑杀生猪12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 元/只、禽15元/羽、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扑杀补助标准参照执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猪每头给予80元补助(其中养殖场户20元,运输车辆20元,无害化处理厂40元)。
四、申请程序及申请材料 :养殖场符合动物防疫补贴对象逐级申报。
五、受理单位: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六、咨询电话: 0391-3566017
七、办理时限15天(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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