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焦办[2021]30号)的有关规定,示范区管委会关于焦作市第二十八中学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已经市房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第42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1月16日至2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示范区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地址:李万街道综合楼1007室,联系电话:8791055),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实施。
附件:关于焦作市第二十八中学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示范区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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