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焦作市城市建设及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范围、权属
地块一系焦作市示范区文苑街道办事处住郭庄村集体土地,东至规划宁远路,西至西经大道,南至规划文博路,北至人民路。
地块二系焦作市示范区文苑街道办事处抄平陵村和文昌街道李屯村、南马庄村,东至规划宁远路,西至规划西经大道,南至规划神州路,北至规划世纪路。
二、征收土地目的
为了辖区经济发展,需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本次拟征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工作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现状调查。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组织对社会稳定性风险进行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预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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