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22〕第4号
发表时间:2022-05-27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我市于5月14日收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实施2018年度第二十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59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与用途

本次征收土地的位置位于示范区李万街道南张村、永治屯村,拟作为焦作市大沙河生态治理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被征收土地的村、地类及面积

具体面积和地类详见下表:

                                                                                   单位:公顷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合计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李万街道

南张村

11.9468

11.9468

0

0

永治屯村

0.0149

0.0149

0

0

合计

11.9617

11.9617

0

0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作物补偿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采取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就业安置等途径进行。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征收土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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