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2022-08-24
  • 标  题关于建立重大项目调度推进机制的通知
  • 发文字号焦示管文〔2022〕72号
  • 发布时间2022-08-24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建立重大项目调度推进机制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10-09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驻区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焦作市实施“13710”工作制度实施方案》(焦办〔2021〕15号)《关于建立健全五项工作机制强力推动重点任务落实的意见(试运行)》(焦政办〔2021〕58号)等精神,进一步加大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力度,及时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重大项目推进的质量和效率,经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建立重大项目调度推进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大项目范围

我区纳入年度省市重点项目、纳入全省督导的“三个一批”项目、纳入省市督导的灾后重建项目、全区年度重大项目等。

二、主要工作任务

及时有效协调解决全区重大项目从谋划包装、落地开工、协调推进到投产达效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快我区重大项目的推进速度,以高质量项目建设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调度工作方式

(一)周调度会

时    间: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参加领导:分管区领导、议题涉及的相关区领导

参会单位:区综合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议题事项相关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等

会议内容:主要围绕重大项目谋划包装、协调服务、跟踪推进开展,突出实效性,着力发现、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结合中央省市政策,精准研究部署项目工作等。

(二)月讲评会

时    间: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参加领导: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及相关区领导

参加人员:各项目主管单位和涉及项目审批服务单位负责人

会议内容:点评当月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分部门听取交办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针对当前重大项目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安排部署当前项目建设重点工作等。

(三)双月观摩测评会议

时    间: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参加领导: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及相关区领导

参加人员:区直各单位、国有公司等主要负责人

主要内容:实地查验项目建设进度和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情况,现场进行工作评价,并就下步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做出具体要求和指导。参加观摩的相关区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观摩项目进行测评打分,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汇总测评情况,作为年终绩效考核项目打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调度工作机制    

(一)清单管理机制。区发展改革委实时掌握项目进度、要素保障、存在问题和协调解决情况,周例会前向区分管领导报送,确保清单化管理、动态化调整、可量化推进。

(二)协调服务机制。针对督导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发展改革委主动做好相关部门间的协调服务工作,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办公会商。对重大事项提交工作例会或现场办公会研究解决。

(三)督导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工作,由区综合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联合督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例会决定事项,加快事项办理进度。

(四)通报机制。建立重点项目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项目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根据《示范区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每两个月对项目责任单位进行一次考核打分,打分情况计入年终全区绩效考核成绩。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机制落实工作,对交办事项要第一时间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节点、明确责任、专班推进,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交办事项落实,并按照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区发展改革委。

(二)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明确1名责任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具体负责本辖区、本部门例会相关事项的落实工作,按要求做好议题事项的收集报送、结果反馈和沟通对接工作。

(三)重大项目存在问题久拖未决、连续被点名通报的,由区主要领导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提醒。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启动调查问责程序,给予相应党政纪处分。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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