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9月24日主持召开焦作市蒋沟河石庄村至北高村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验收会议,于2023年4月顺利通过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联系人: 杨娟 联系电话:0391-3566011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焦作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承办:管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01-2024
电话:0391-3563650 传真:0391-3586618 信箱:sfqxxzx@163.com 地址:高新区神州路 邮编:454000
豫公网安备 41081102000279号
ICP备案号:豫ICP备050268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9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