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焦作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示范区社保基金管理开展了专项巡察,并于2022年9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示范区党工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根据反馈问题,梳理出13项整改任务。针对以上整改任务,逐项制订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分工,倒排时间节点,加紧推进实施。经过3个月的深入整改,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截至目前,1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到位11项,整改率84.61%。对于未完成整改的2项事项,建立工作台账,专项督导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党工委高度重视社保基金管理工作,召开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有关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区党工委坚定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多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区党工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扛起整改责任,亲自参与巡察整改方案制定,部署整改任务、领办具体事项、督办急难事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跟踪、督导、检查工作,推动巡察整改事项按时保质落实到位。
(二)狠抓问题整改。区党工委在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时,为确保整改任务量化、细化、具体化,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四大方面问题,梳理出13项整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牵头部门,倒排日程、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督促检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跟踪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责任不落实、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及时提醒;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执行不力的,严肃问责;对拒不整改、边改边犯、甚至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四)完善长效机制。全区人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彻底解决好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基础上,着眼长远,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把反馈的问题作为一面镜子,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反馈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巡察利剑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扎紧制度牢笼,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
(一)积极主动自查自纠。针对外地利用社保卡套取并贪污养老金问题,及时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学习有关典型案例、问题通报和上级指示批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堵塞漏洞,积极开展问题排查整改。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社保卡管理问题,于2022年8月1日将1377张社保卡移交至有关金融机构。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与相关金融机构加强协作沟通,定期及时将库存社保卡移交金融部门。
(二)认真落实应保尽保、应缴尽缴。一是针对未参保也不领取限期参保通知书的企业,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通过电话通知、邮寄等方式全部下发到位。对拒不参保企业,按照《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问题移交办理工作的通知》(焦人社文〔2022〕88号)规定,2022年11月28日,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向区劳动监察部门移交逾期未参保企业名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即向有关企业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目前正在督促整改。
二是针对5家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目前5家企业已按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
三是针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欠缴问题,区社保中心和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于2022年9月30日联合向示范区税务部门送达《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指出示范区社会保险费落实应缴尽缴有差距问题的协助函》,加强部门协作,积极配合税务部门落实社保费应缴尽缴。区税务局通过“豫税通”向欠费单位发送缴费提醒,区人社局通过电话催缴、现场督促等多种方式加大清欠力度,保费清欠工作效果显著。
四是针对落实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有差距问题,组织区直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系统学习征地用地补偿补贴有关政策法规,提高规矩意识,切实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补贴工作的意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责任,规范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经排查,共有8批次地块存在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5批次,其余3个批次正在督促整改。
(三)建立信息比对机制。对巡察发现的涉嫌骗取、冒领、违规领取养老金待遇的5人,已全部追回待遇。坚持举一反三,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社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规定,区人社局与公安、民政、司法、法院、税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着力堵塞社保基金流失风险隐患。
(四)加强内部沟通互查。对巡察发现的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11人,已全部追回待遇。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失业保险参保经办与失业待遇发放工作人员的业务对接,每月及时将失业待遇领取人员信息与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数据进行比对,避免冒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况发生。
(五)严格执行内控监督制度。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严格通过稽核系统随机对部分经办业务进行抽查,对特定人员参保、参保单位人员新增、一次性补缴、修改参保人员重要信息、关系转移等重点业务,每月抽取不低于5笔进行核查;积极争取市社会保险中心向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增派1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受理岗;区党工委加强专职基金监督岗位人员配备,选派1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基金监督工作。
(六)规范管理社保基金。一是优惠利率已执行到位。区人社部门积极与合作银行沟通,向合作银行发出补息通知及协查函告,区社保经办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进行沟通协调,紧盯任务进度,并要求合作银行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未执行优惠利率期间的利息差进行补记。目前,合作银行已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利息差全部补记到账。二是上级补助资金按期拨付。积极主动与上级沟通对接,2022年1月起,中央、省两级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按时直接拨付至我区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三是个人沉淀账户资金及时清退。在焦作日报和管委会官方网站发布沉淀资金处理公告,与相关企业联系,督促职工本人持相关证件办理业务;与公安部门结合,查找企业联系不上的职工本人信息,通知本人或家属持相关证件前来办理业务。
(七)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一是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立足本职、真正负责”专项整治活动,在全区开展“作风十问”大研讨,倡导“学研致用、创新进取、实干争先、高效为民”的高新区新风。通过活动开展,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为民服务、干事创业、主动作为的氛围愈加浓厚。二是广泛搜集培训前群众诉求、培训中学员评价、培训后企业反馈,要求指导培训机构调整培训内容,突出培训效果,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真正帮助群众学到真本领、真技能。三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专人专岗职责,拟定《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办法》。2021年8月相关劳务派遣企业已按相关要求分别开设劳务派遣工伤保险户,并按不同费率缴纳。四是及时为73名退役军人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五是制定《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办理规程》、《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档案管理办法》等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将各业务环节工作落实责任到人,规范经办、审查、决定、送达等工作流程。
三、抓好后续整改,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目前,我区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对促进全区社保基金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与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对照巡察整改意见,盯紧盯牢重点事项,抓紧抓好后续工作,在建章立制、转变作风、长效管理上下功夫,着力推动示范区社会保障和社保基金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保持力度不减,抓好收尾销号工作。区党工委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适时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整改成果,总结经验教训,研究薄弱环节,部署后续工作。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明确部门职责,压紧压实责任,组织专班持续推进,确保清零销号。
(二)坚持举一反三,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结合作风建设“十问”,将巡察整改作为全区上下正本清源、清除积弊的良好契机,提高政治站位,狠抓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人社领域风险,提升业务经办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始终把维护基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到政策清、业务熟、办事无差错。
(三)深化标本兼治,织密扎紧制度笼子。针对外地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针对市委第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我区自行排查的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以案促改、防控风险警示教育活动,增强警示教育实效。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社保基金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我区已经制定的各项制度,加强社会保障精细化管理,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加强基金风险防控,确保基金安全运行,进一步提升社保基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守护好老百姓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563620;电子邮箱msk3563680@163.com。
中共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委
2023年6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焦作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承办:管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01-2024
电话:0391-3563650 传真:0391-3586618 信箱:sfqxxzx@163.com 地址:高新区神州路 邮编:454000
豫公网安备 41081102000279号
ICP备案号:豫ICP备050268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900001